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——

打印本文             

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近期,国内疫情多地散发,周边城市先后发现确诊病例,疫情跨地区传播风险较高。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,巩固防控成果,保障省运会圆满举办和秋学期顺利开学,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
一、减少非必要出行。非必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。如确需出行,关注疫情动态,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,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。

二、自觉主动报备。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旅居史的来(返)靖人员,特别是西藏自治区,海南省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青海省,四川成都市、南充市,甘肃定西市、临夏州,重庆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,陕西榆林市、商洛市,河南三门峡市,河北石家庄市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、大庆市,天津市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,以及8月22日以来有经停连霍高速开封服务区行程的人员,请提前通过“靖好客”“入泰通”等平台自主申报,向目的地社区(村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,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。

三、加强健康管理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请外省来(返)靖人员,抵靖后尽快开展一次落地核酸检测,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(间隔大于24小时),检测结果出来之前,尽量做到“四不”(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,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,不得进入歌舞厅、浴室、电影院、网吧等室内密集场所,不得参加聚餐、婚礼等聚集性活动),出行规范佩戴口罩。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“十大症状”,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规范就诊。


四、做好个人防护。请广大市民做好日常自我防护,养成“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”等良好卫生习惯,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。进入商场超市、餐饮酒店、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规范佩戴口罩,扫“场所码”入场,主动配合落实测量体温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。



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
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8月30日



上一篇“靖江河豚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
下一篇2022中国电子商务大会今日开幕—展望全球电商发展新趋势

评论COMMENT

——

用户名 Name
评论 Comment

友情链接:江苏省科技厅  江苏省人社厅  江苏省商务厅  江苏省经信委

Copyright © 2016-2022 靖江电商创业中心  苏ICP备2022019280号

分享到: